第二家园签证后续服务的释放信风波

从2月份开始,相关部门就要求申请人自己到柜台办理二家业务的,必须要和批文上的代办公司要一份释放信 Release letter.

释放信是什么?

一开始申请二家签证时,代办公司是申请人的马来西亚担保人

在马来西亚,外国人申请长期签证,都是需要担保人的。

万一这名外国人犯事了,担保人要担责的呢。

代办公司会交一份Personal Bond 个人担保书给移民局,加盖10马币印花税,承诺担保申请人在马来西亚居留时的签证。

如果是申请人自己申请的,就得交Security Bond, 一样也是担保书;不同的是,Security Bond是得实际给移民局1500马币!

而代办公司的,只是一纸担保,交的是10马币印花税,不交1500马币的。

万一真出事,才要给1500马币。

所以,相关部门,会要求申请人,想要自己办理,或找其他代办公司办理业务时,得要一封原代办公司的释放信。

让原公司释放掉他们的担保,仅此而已。

释放信是免费的吗?

最近客户接触我们时,我们都会让客户先给我们看批文(一开始获得的批准函)。

批文上会有记载哪家代办公司。

  1. 我们认识的,就可以同行价格,或有些是免费提供释放信给我们。
  2. 有一些要求1000马币到1500马币,出这封信。

后者的话,我们直接让客户自己和他们沟通。

相关部门的原意,只是让代办公司释放担保责任。

如果申请人没有欠这家公司任何费用,比如一开始的申请代办费,或者签证费等费用的话,这封信理应免费提供。

一些客户认为,虽然自己不找回原公司服务,但是麻烦到别人给自己出材料(释放信),支付100-300马币的辛苦费,也没问题。

至于高额离谱收费的,算不算勒索,我们不好说什么。

没有释放信,只能通过该公司办理一切(除了取消签证)的二家业务。

最新进展?

从释放信强制落实的三月份里,可以说每天都新鲜。

二家协会曾经和相关部门开会,如今获得的回复,是主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代办公司,再同时通知原来的公司(批文公司)。

接下来,受委托的新公司要成为新担保人。

如果批文公司不存在的,和大上周开始一样做法,需要报案。

受委托的新公司也得再次担保。

担保

代办公司会出一份Personal Bond。

这些年,除了新申请,就是Add on 添加家属需要提供担保了。

只是释放信风波时,就如上面说的,换护照贴签,有释放信也需要递交担保书,找不到原公司报案了也需要。

最难的是,印花还缺货!

担保书的印花 Stamp Hasil, 得去邮局购买10马币面值,或5马币面值(贴两张)的印花。

还好,如今开放了线上支付印花税,就是要花点时间等待税务局审核,快的话工作时间内3-5小时批准,慢的话,得两三天的。

明天会发生什么事?明天开始不要释放信了吗?

我们也不懂,明天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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