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买房,给了定金或签了合同又不想买了,怎么办?

大家好,端午节又快到了,节日基本都是看小编媳妇的燕窝衍生产品来判断,哈哈。

这不,燕窝粽子提前卖完了,也就意味几天后就是端午节。现在连燕窝月饼都安排上日程了,这节奏这速度,佩服。

今天说一下,最近,其实也不是最近的事,自从马来西亚不让游客入境,就不断接到很多咨询,原决定买马来西亚房产,但又不想买的事情。

情况还是有几种,给大家说一下,如果有同样情况发生

请找律师处理啊

不认识律师?我们再给介绍。

只是,找律师就要付费了,不像我们给客户提供咨询服务,回头又不找我们办,白忙活。

找律师又不想给钱,那不可能的,谁吃饱了撑滴,免费为人民服务啊?

情况1

付了定金,正常来说,开发商开盘后,就会向选好户型/单位的客户收取1000马币起步到10000马币不等的“定金”。

原则上来说,马来西亚政府是不允许开发商收定金的,对于期房也好,已经完工的房产也好,要付费给开发商,需要是签署买卖合同后,才支付房款10%。

这定金,其实就是预订相中的“单位”,让开发商给留着。

通常开发商销售都会用这套路,这好的户型,好朝向,好多马来西亚人都想要,给了定金才能给留着,好安排签买卖合同之类的。

殊不知,正常会推广给外国人的房产,基本都不会有太多马来西亚人投资,原因是啥,我们也不好细说。

所以,给定金其实就是预订一下,之后不想要了,大部分开发商都可以全额退回的。

除非是刷卡,付款时已经产生费用了,需要扣掉银行手续费。

情况2

已经签署买卖合同,支付了10%的时候,事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。

基本上,这类想退款,都没什么好办法,主要是看买卖合同上写什么,才能判断能退多少,全额退没戏。

这里就需要律师来给解读买卖合同了,所以买房时,最好是自己找律师,看好合同了再签。

我们知道,和开发商买房,律师费大部分都是由开发商承担,只是啊,那律师也是开发商找的。

既然已经签了买卖合同,也付了10%,那就要有契约精神咯。

情况3

签了买卖合同,也按期交了进度付款,比如总共交了50%以上的时候,这里也同样需要看买卖合同来判断可以退多少。

部分买卖合同会写明,交了多少款,中途取消的话可以退回多少,的条款。但能不能退,还是得让律师来预判,申请退款都是得有书面记录,不是口头或微信找销售说就行的。

通过以上3种情况,我们大致应该了解,在马来西亚买房,只要是签了买卖合同,能不能反悔不买,能退多少,都只能按照合同条款来决定。

买住宅,在马来西亚是受到Housing Development Act 1966, HDA 法令保护的,比如开发商需要用合规的买卖合同,要按照进度收款,也就是先建好比如沟渠啊,外墙啊之类的,再让购房客户付这个进度的款项。

另外,买卖合同是不允许转名的,不能说我不买了转给其他客户,这也限制了炒楼花。

如果是不受HDA保护的商业房产,就更看重买卖合同的内容了,建议啊,买房时自己花点钱,找个律师看过合同,再付款吧。

在马来西亚买房时,会有的套路,也给大家了解一下。

付款没有收据

这个是非常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。

没有开发商开具的收据,那到底开发商有没有收到钱?钱是什么时候交的,就很难说明了。

大家要知道,按照进度付款的情况,这个付款日期是非常重要的。

开发商给客户发通知,比如该付下一期10%的进度款了,通知后一般是30天内需要完成支付,逾期要给高额利息的。

一旦有纠纷,又没有收据,那很有可能过后还得给开发商利息的。

特意提这个主要提醒用“人民币”支付的那些购房者。

大家也知道要买个几百万的海外房产,无法跨境付款,特别是通过国内中介买房的,大部分购房都会让中介来处理“换汇”,或由中介代支付给马来西亚开发商。

这就是最大的风险!

在和马来西亚开发商签署的标准买卖合同里,肯定会写明一个开发商的马来西亚境内银行收款账户的。

如果无法支付马币,要用人民币,可以要求开发商另立一份人民币收款银行账户的文件。

记得,是开发商抬头文件,还得签字盖章,拿原件,不能是中介的文件。

要是只收到中国中介开的收据,那是无效的文件,证明不了什么的。

等等,套路这个,今天就不再继续写下去了,每天文章不想太长篇大论,这套路估计都能写几篇了。

总之,买房需谨慎,都花几百万买房,找个自己的律师,还是比较安心的。

提前祝大家端午节安康,下周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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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Reply to “马来西亚买房,给了定金或签了合同又不想买了,怎么办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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