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点:一个半月就批准?别被表面信息误导了!
最近,“第二家园签证一个半月就批准”的宣传频繁出现在不少代办公司和自媒体平台上,看起来非常吸引人,甚至令人心动。
但作为在行业深耕十余年的专业公司,我们想提醒一句: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。
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谈谈:是不是真的一个半月就能批准?
✅ 有这种个案,但不是常态
我们必须诚实地说:确实是有个别申请,从递交到获批只花了一个半月。
例如,今年2月中旬递交的一些客户,在4月初就收到了批准信。这个案例是真的,没有问题,我们也一样有1个半月批准的案例。
这放在大部分公司在2月递交的都有可能4月拿到批文!这不是个别宣传公司的“优势”
但问题在于,只有这类“快批”被拿出来大肆宣传,却完全不提同一时间递交却还在等批的客户,这才是对公众认知最大的误导。
更完整的事实是:
- 4月下发的批文中,确实包含了1月和2月递交的申请;
- 有些2月中递交的客户在一个半月内就获批;
- 但与此同时,也有1月初递交的申请,到了5月仍未收到批文。
⚠️ 宣传只讲“快批”,带来的是误导和伤害
很多时候,是因为客户少、刚起步的公司,碰巧有一两个个案批得快,就拿来大肆宣传当做卖点。
但像我们这样的团队,每周持续递交多批新申请客户资料,我们看到的是更真实的现象—— 同一批次中,有快批的,也有延后的,这是过往和新政策下非常正常的审批节奏。
令人遗憾的是,有些公司明知道自己还有1月递交的客户尚未获批,仍然选择只宣传“一个半月就拿到批准”这一面,完全不顾自己未批客户的感受。
请试想:客户看到这些宣传,第一反应就是:“为什么别人都批了,我的没批?是不是出了问题?”
而事实上,这种延迟大多是因为警局背景调查进程不同,并不是材料错误或公司处理不当。 但客户不懂,一些新公司也不懂,移民局也不会出任何书面说明,于是客户就会陷入焦虑和怀疑。
这不仅误导了新客户,更伤害了现有客户的信任感。
所以我们必须强调,宣传一定要全面与负责任,不能为博眼球就只讲“好听的部分”。
🧭 新政策下,快速与延迟都并存
新政策推出后,整体审批速度确实比以往快了许多。只要每月正常召开评审会议,的确可能出现一个多到两个月获批的情况。 但“快批”并不是可以人为操控的结果,也无法只靠“选对代办公司”来保证。
别说客户之间会有时间差,同一家公司不同客户之间,批文时间差也可能达到一到两个月甚至更久。
❌ 常见错误信息要警惕
1. 柔新特区是不是属于“特区类别”?
很多人以为“柔佛新山”也算“特区”,甚至在没有官方消息前就对客户承诺可行。
我们当时虽然也判断有可能,但始终没有对外斩钉截铁地承诺。当时我们甚至把新山房产如果放到特区类别下,对比槟城房产,哪个更值得!
。直到2024年3月27日的官方会议明确指出,目前只有碧桂园·森林城市被列入“特区类别”,其他区域暂未纳入。
2. 第二家园“过去可以买30万马币房产就能申请”?错!
近期我们看到某些文章称:“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申请人过去只需购买不低于30万马币的房产即可申请,现在政策改变大幅调整到100万”,这完全是错误的陈述。
事实是:
- 旧版第二家园(MM2H)从来没有强制买房要求,存款和收入证明才是核心条件;
- 所谓“30万买房就能申请”的说法从未正式存在,是以讹传讹;
- 真正将“购房”列为申请条件的,是2024年新政策下的四个类别。
另外,部分文章也错误地宣称:“现在必须买100万马币的房产才能申请”,这也是不实信息。
新政下,购房条件如下:
- 特区类别:没有明文最低购房价格,森林城市单位最低从 55万马币起;
- 白银类别:房产最低要求 60万马币;
- 黄金类别:要求购买 100万马币以上;
- 铂金类别:为 200万马币或以上房产。
申请类别不同,条件完全不一样。将“买房要求”一概而论,不仅不准确,还会误导客户错误决策。
3. 执照编号800号的才是“正规”?
新制度下,代办公司执照号是依照申请时间顺序发放,目前从800多号增长至1000多号,是市场发展的正常现象。
但有公司仍然宣称“只有8xx号才是正规公司”,这种言论根本是歪曲制度、误导客户。
我们作为十多年经验的老牌代办公司,也是合法的新执照持有者之一。执照号大小,和公司服务能力、经验积累毫无直接关系。
✅ 专业建设不能靠“听说”,而要脚踏实地
我们始终认为,一个专业的代办团队,不是靠运气碰上快批案例来吸引客户,而是靠系统化的服务与真实负责的内容积累信任。
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团队:
- 安排同事考取不同保险公司的经纪执照,为客户提供多元选择;
- 主动考取马来西亚房产中介执照,理解房地产政策细节,而非“道听途说”。
为什么这点特别重要?
因为我们发现,很多打着“第二家园代办”名义推广房产的公司,其实根本没有合法的房产中介执照。 他们推荐的房源、承诺的回酬,甚至参与交易的过程,都是不受监管的灰色操作。
根据马来西亚《估价师、测量师、房地产代理和物业经理法令》(Valuers, Appraisers, Estate Agents and Property Managers Act 1981), 未经注册就从事房地产买卖、出租、推介等行为,属于非法经营,是严重违规行为。
更关键的是,一旦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,如房款付给无牌中介,这所谓的中介跑路了,客户很难维权或追回损失。
我们认为,客户选择的是一项长期居留与投资计划,不应被所谓“热销项目”、“保本回酬”等噱头牵着走,必须由合规且负责任的团队来引导与把关。
✉️ 写在最后:信任,不靠炒作赢来
我们理解客户希望尽快获得结果的心情,但越是这个时候,越应该冷静判断信息的真实性。
一个半月获批的例子,是存在的;但把它当作常态宣传,是片面、甚至不负责任的。
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更加专业、规范、诚实的第二家园代办行业生态。
因为唯有如此,这个市场才能持续成长,客户才有理由信赖我们这些站在前线服务的机构。
如果您对第二家园政策、新类别制度或批文进展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团队,我们会用耐心和专业,一一为您解答。
微信:yong93718